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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平潮片区R2022-001地块架空层精装修提升工程项目
2025-10-0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平潮片区R2022-001地块架空层精装修提升工程项目 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通海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通州区平潮镇平潮小学西侧。

2.1.2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29.7万元,1#楼架空层约160平方、2#楼架空层约300平方。

2.1.3 项目内容及要求:完成1#楼与2#楼架空层施工图及清单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及清单范围的所有内容、软硬装、设施设备、水电安装、标识标牌、须乙方二次深化的施工内容、零星剔凿与修补、在原装修基础上的局部拆改或修改、水电管线迁改等为完成本项目施工必须实施的一切工作内容。)

2.1.4工期要求:

接到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完成施工(不含外围玻璃门窗围合)。外围玻璃门窗围合须在本建设项目整体竣工备案后进行施工,具体时间为收到招标人通知后5天内完成安装。

2.1.5质量要求:材料的选择及参数、施工质量必须满足国家及地方现行设计与施工相关规范要求,工程质量必须一次性验收合格。

踏步砖、地砖防滑系数及其它参数必须符合《建筑地面工程防滑技术规程》及南通地区相关验收规范要求。

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工程技术要求及有关工程施工规范、规格和标准施工,并无条件的接受发包人委托的监理单位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无论监理工程师是否进行并通过了各项检验,均不解除承包人对自己承包的工程的质量所负的责任,除非质量问题是由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而此类质量问题承包人须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

无论工程材料设备是由承包人执行采购供应或是由发包人指定的材料设备供应商提供,均不解除承包人所负的工程全面质量责任,承包人应该对各种材料、设备按规范、规程进行检查,拒绝不符合要求的材料、设备用于工程。除非对发包人指定的材料设备承包人已在使用前及时书面提出理由并通知监理工程师该等材料设备不符合要求,否则无论何种原因,出现不合格材料、设备用于工程的情况,承包人均应承担应有的责任。

2.1.6本项目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2项目最高限价:29.7万元。本项目设计费为1万元,在签订合同前由中标单位直接支付给设计单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6项规定的情形。

3.5未尽之处具体详见“评标办法”中的“资格审查标准”

4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投标费用

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的集中踏勘和投标预备会。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按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在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ncd-group.com/)发布,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在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的内容为准,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获取方式:在本公告下方自行下载。

报名方式及费用:投标人须在2025年10月1316时00分前将以下文件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024011971@qq.com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

1)投标人报名时,应提供营业执照、联系方式、报名的项目名称,并加盖公章;

2)招标文件费的转账截图。(报名费如需开具发票,请填写附件开票申请信息登记表,并随报名资料一并发送至邮箱,且邮件标题注明“开具发票”。)

3)报名邮件标题为:公司名称+所报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费用为人民币300元/投标人,售后不退。报名费必须从报名公司银行账户转出,未按要求交纳费用的(如从个人账户转账报名等不合格的缴费形式),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资料费概不退还。

招标文件费缴纳方式:转账(公对公) 

户名:南通沪通置业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南通崇川支行

账号:1111822109100403190

注:转账必须备注项目名称+费用类别+投标单位名称(可简写)

中标单位中标后需向代理单位支付3000元作为项目代理费用,若中标后拒不缴纳,视为放弃中标资格。该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自行考虑,不另外结算。

6、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及递交要求

6.1投标文件现场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年10月141000分

截止递交地点为:南通平潮镇恒东花园综合楼高铁新城指挥部210室,迟到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6.2 现场递交要求

6.2.1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为投标人企业的正式员工)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且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授权委托与资格审查文件中的授权委托一致否则其资格审查将不通过

6.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同时携带以下资料(无需密封)到场核查,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报名费不予退还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②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若非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则需出具投标企业为授权委托人缴纳的投标截止日前最近3个月中任意一个月(投标截止日除当月外)的社保证明材料;

④报名费转账记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注:社保证明应为投标单位向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出具的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该证明应详细列明单位名称、授权委托人姓名、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号、缴纳险种、缴纳时间等信息,并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盖章或盖电子专用章。

7、开标时间

7.1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41000分

7.2 开标地点:南通平潮镇恒东花园综合楼210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网站-“通知公告”栏目是本工程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所有信息资料在网站上一经公布,视为投标人已知悉并且按要求进行了修改,招标人无需采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网上发出的文件为准。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评标办法:价格单因素,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10、联系方式:张工   电话:18351328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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