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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R25004地块项目桩基工程
2025-09-18

1. 招标条件

南通盛耀置业有限公司的 R25004地块桩基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桩基及基坑支护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市青年中路南、劳护后巷东

2.1.2建设规模:R25004地块用地面积25099m²,总建筑面积约61193m²。

2.1.3合同估算价:[390万元]

2.1.4工期要求:60日历天(其中桩基施工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签发的开工通知书

为准。

1)钢板桩需在对应地库封闭基槽回填完后拔出;

2示范区范围内的桩基及基坑支护按工程进度和项目需求调整,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2.1.5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R25004地块桩基及基坑支护工程,具体以施工图纸及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以上证书必须注册在投标单位)],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ⅰ.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交纳社会保险;

ⅱ.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如本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040号)文件要求执行。

  如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二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结二级注册建筑师、构工程师注册证书 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 26 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证书, 该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3.3.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4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3.3.5拟派项目负责人[2020年9月1日](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30万元]以上的桩基工程,并在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的集中踏勘和投标预备会。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按以下方式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在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ncd-group.com/)发布,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在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的内容为准,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有意愿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25年9月28日9时30分前缴纳招标文件服务费,逾期完成缴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缴纳招标文件服务费,缴纳完成后登录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下载招标文件及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如有),电子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同时携带以下资料到场核查无需密封,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如有授权)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招标文件服务费转账记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转账证明材料或银行汇票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招标文件服务费缴纳方式:转账(公对公)

户名:南通海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人民路支行

账号:1111 8212 0900 0018 797

注:(1)转账必须备注项目名称+费用类别+投标单位名称,如“****项目+招标文件服务费+****单位”(备注受字数限制,可简写,关键性信息需体现)。

2)投标人需将招标文件服务费公对公汇至以上账户,若未按要求备注相关信息,则视为投标人放弃开票。

(3)招标文件服务费为300元/投标人,售后不退,由投标人按规定缴纳。未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资料费概不退还。

(4)中标单位中标后需向代理单位支付3000元作为项目代理费用,若中标后拒不缴纳,视为放弃中标资格。该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自行考虑,不另外结算。

(5)电子发票获取:登录“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网上办税”→“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查询统计”→“全量发票查询”→“查询类型”勾选“取得发票”→“对方纳税人名称”栏中输入南通海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5.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开标地点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年9月2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 开标日期:2025年9月2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3 开标地点:南通市崇文路1号启瑞广场主楼5楼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ncd-group.com/qita.html”网站-“通知公告”栏目是本工程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所有信息资料在网站上一经公布,视为投标人已知悉并且按要求进行了修改,招标人无需采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网上发出的文件为准。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特别提醒: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2)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通盛耀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南通海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南通市崇文路1号启瑞广场

地址

南通市崇川区崇文路1号启瑞广场16楼

联系人

陆工

联系人

杨工

电话

17778757762

电话

0513-69892752

邮箱

/

邮箱

962928889@qq.com

 

2025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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