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公司】通海大道加油站工程安全三同时项目
2025-04-27
1、项目名称:通海大道加油站工程安全三同时项目 2、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项目位于G328和通海大道交叉口东南角,保税仓库东侧,其中加油站用地面积5591平方米(约8.39亩)。加油站作为危险化学品经营场所,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新建加油站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安全三同时原则”。项目应通过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并在项目主体及安全设施施工完成后,进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安全三同时工作与设计单位联合实施。 (2)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加油站的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及评审,协助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编制及评审,协调相关部门最终通过行业监督管理部门的审查、验收等并获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投标单位需自行踏勘) (3)最高限价:15万元(含会务、专家费、评审等相关的一切费用) (4)服务周期:30日历天,15天内完成送审稿,专家审查后5天内完成报批稿,上报相关部门。 3、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并能够承担完全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参加此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声明函) (2)投标人应具备编制安全三同时报告的相关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3)安全评价机构资质(危险化学品类);投标人应具备省级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3月1日至今)具有独立完成的新建加油站工程安全三同时项目业绩:加油站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合同、发票、《加油站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提供报告封面、评价组人员签字表及评价结论页)、加油站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证明、专家组审查意见及加油站项目取得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5)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 (6)承诺在其服务周期内,根据招标人项目需求,能随时响应并驻场南通通州湾物资供应有限公司办公;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和投标预备会。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按以下方式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有意愿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25年5月6日17时00分前缴纳招标文件服务费,缴纳完成后登录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下载招标文件及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如有),电子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文件服务费缴纳方式:转账(公对公) 户名:南通通州湾物资供应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通州湾支行 账号:326008618018010001094 注:(1)转账必须备注项目名称+费用类别+投标单位名称,如“****项目+招标文件服务费+****单位”(备注受字数限制,可简写,关键性信息需体现)。 招标文件服务费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5月7日 14时15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通州湾示范区政务中心(南通市政务服务分中心)北楼三楼开标室。(投标文件可邮寄)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询价响应文件须包含: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复印件并盖章) (2)声明函;(盖公章) (3)承诺函;(盖公章) (4)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危险化学品类);(提供复印件并盖章) (5)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3月1日至今)具有独立完成的新建加油站工程安全三同时项目业绩:加油站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合同、发票、《加油站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提供报告封面、评价组人员签字表及评价结论页)、加油站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证明、专家组审查意见及加油站项目取得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并盖章); (6)拟派项目负责人;(提供简历表、资质证书及2025年1-3月社保证明并盖章) (7)询价响应投标函; (8)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不是法人本人); (9)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0)承诺在其服务周期内,根据招标人项目需求,能随时响应并驻场南通通州湾物资供应有限公司办公;(格式自拟) 注:以上材料需准备原件备查 7、评标办法:最低价中标 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报价方式。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全部服务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现场调查勘测、数据采集、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水电费、安全设施费、交通差旅费、会务费、专家评审费、管理费、利润、措施费以及应支付的规费及税金等与此有关的一切费用;完成相关规范、标准规定要求的所需的全部工作内容的费用;参加工地现场协调会议产生的所有费用;投标单位报价时应充分考虑现场环境以及国家政策性调整等风险因素,在合同实施期间,合同价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也不因实际服务周期的延长或缩短而调整。无论本文件是否以文字形式规定,投标单位应具备足够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判定本项目所需的一切材料、服务等各种未预见费用,招标人不接受任何可选择的报价,中标单位也不得在服务期间提出任何增加费用的要求,更不得降低服务质量。 8、履约保证金:合同价的10% 9、支付方式: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出具正式报告经甲方确认,加油站项目通过评审、取得批复、完成验收后,甲方于30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部合同款,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前,向甲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延迟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未按规定履行开票义务,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税收损失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名称:南通通州湾物资供应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滨海大道74号通州湾政务服务分中心C315室 联系人:吴工 电话:15152899114 202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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