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人事招聘其他通知重要通知

【招标公告】R22020地块项目功能区一亮化工程
2025-04-24

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链接:“南通海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nthn.ezczb.com/loginNT)(招采平台客服电话:025-86338154)。

1. 招标条件

R22020地块项目功能区一亮化项目由南通盛和五水置业有限公司为建设主体,招标代理机构为南通海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亮化工程施工项目进行集团网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市崇川区】

2.1.2建设规模: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1.3合同估算价:145万元】

2.1.4工期要求:1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5年5月,计划竣工时间2025年9月(3-7#楼缓建楼栋收到开工令后120天内竣工

2.1.5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为个标段,招标内容包括五龙汇R22020地块项目功能区一亮化工程】,亮化电源引自甲方指定配电箱。

2.3 工作内容:施工图所示亮化工程的供货、运输、施工、检验、试验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保修的全部工作内容,具体内容见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其附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及以上资质且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注: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

特别提醒:如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要求,诚信库相关材料请及时进行修改,因未修改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4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15】万元及以上的【楼宇泛光照明、亮化】工程施工,并在该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以上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缺一不可。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和投标预备会。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按以下方式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有意愿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25年5月6日14时00分前登录“南通海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nthn.ezczb.com/loginNT)领取招标文件及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如有),电子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招标文件服务费为300元/投标人,平台服务费由平台收取,售后不退,由投标人按规定缴纳。未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资料费概不退还。

2)中标单位中标后需向代理单位支付3000元作为项目代理费用,若中标后拒不缴纳,视为放弃中标资格。该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自行考虑,不另外结算。

3)电子发票获取:登录“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网上办税”→“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查询统计”→“全量发票查询”→“查询类型”勾选“取得发票”→“对方纳税人名称”栏中输入南通海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各投标人必须于2025年5月6日14时00分以前(北京时间)将投标文件网上投标电子标书上传至“南通海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nthn.ezczb.com/loginNT);

5.2本项目开标时间:2025年5月6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5.3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ncd-group.com/”网站是本项目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所有信息资料在网站上一经公布,视为投标人已知悉并且按要求进行了修改,招标人无需采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网上发出的文件为准。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请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ncd-group.com/)”、“南通海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nthn.ezczb.com/loginNT)上关于本项目可能发生的相关变化等信息,以最后发布的为准。

9.投标费用

9.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通盛和五水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南通海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南通市崇文路1号启瑞广场

地址:

南通市崇川区崇文路1号启瑞广场16楼

联系人:

姚工

联系人:

杨工

电话:

19306280630

电话:

0513-69892752

邮箱:

/

邮箱:

962928889@qq.com

2025年4月24日

版权所有: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苏ICP备12044641号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崇文路1号启瑞广场32层

邮编:226006 电话:0513-69918666  电子邮箱:ntyhkfjt@163.com 传真:0513-69918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