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5年平潮高铁新城片区(胜利路、振兴路、集贤路等区域)环境提升苗木采购
2025-04-09
一、招标项目 2025年平潮高铁新城片区(胜利路、振兴路、集贤路等区域)环境提升苗木采购 二、主要采购内容 (一)平潮高铁新城片区胜利路两侧、振兴路两侧及德诚翠珑湾南侧、集贤路和港平路补植灌木及球类苗木,具体见采购清单。 (二)中标人提供的苗木应符合采购清单规格需求,采购清单中规格要求为修剪成型以后的净苗尺寸;提供的苗木需确保成活,长势良好,根系土球完整,无质量缺陷,规格符合招标人要求。 (三)供货前由中标人提供样品苗,待招标人现场代表确认以后作为样品标准,同时接到招标人代表指令后方可发货。若后续中标单位供货到现场的苗木不符合样品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签收,并要求中标单位重新提供符合样品,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负责。 (四)中标人供苗至招标人指定地点以后,中标人必须派相关负责人与招标人确认到场苗木种植范围,配合招标人和招标人确定的劳务单位共同清单现场栽种的苗木,作为后续结算依据,如因中标人未到场确认导致的一切问题及产生的损失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同时,中标人现场负责人需与招标人指定的劳务队伍共同协商现场种植相关要求,确保苗木的种植效果和成活率,如因中标人未做好现场对接工作导致的苗木种植效果未达到要求和苗木死亡问题,以及后续重新换苗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五)中标人负责将苗木运输装卸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到场卸货、运输费用等相关费用由投标人在报价中综合考虑,结算时不作调整。 三、交货期:根据招标人要求,中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通知起3日内,根据招标人要求供货到位。若存在分批供货,中标人应无条件服从,费用不予增加。 四、交货地点:平潮镇,具体位置由招标人指定,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五、验收标准及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苗木应符合采购清单规格需求,确保成活,长势良好,根系土球完整,无质量缺陷。装卸至招标人指定地点,经由招标人现场代表和中标人双方现场确认签字,供货流程方可结束,否则不予认可,由此带来的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六、投标单位资质及要求:须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园林绿化或苗木种植经营等相关内容。 七、本项目限价为42万元,固定单价。投标单价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为完成本项目的苗木费、运输费、装卸费、税金、利润等与履行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函中注明开票税率,若签订合同时或结算时开票税率增加,不含税价不变,税款不予调整,超出报价中约定的税金部分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若签订合同或结算时开票税率降低,不含税价不变,税款按实结算。 八、本次项目投标保证金为0.2万元。 九、确定方式 1、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须于2025年4月14日16时前将招标文件费的转账截图、联系方式、所报项目名称、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发送至以下邮箱931644967@qq.com报名,邮件名称:“2025年平潮高铁新城片区(胜利路、振兴路、集贤路等区域)环境提升苗木采购+公司名称”。凡未按要求报名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招标文件费用为人民币300元/投标人,售后不退。未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资料费概不退还。 招标文件费缴纳方式:转账 户名:南通沪通置业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崇川支行 账号:1111822109100403190 注:转账必须备注项目名称+费用类别+投标单位名称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15日上午10:00,递交方式现场送达,地点为:南通平潮镇恒东花园综合楼高铁新城指挥部210室。 4、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中标单位需承担本次招标的代理费用5000元。 十、评标办法:价格单因素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十一、 发布公共媒介 “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ncd-group.com/”网站是本工程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所有信息资料在网站上一经公布,视为投标人已知悉并且按要求进行了修改,招标人无需采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网上发出的文件为准。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请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ncd-group.com/)”上关于本项目可能发生的相关变化等信息,以最后发布的为准。 十二、如有疑问,请拨打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18962965370 联系人:张工
南通沪通置业有限公司 2025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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