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人事招聘其他通知重要通知

【招标公告】南通沪蔬通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冷库制冷机组维保项目
2024-09-18

江苏广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受南通沪蔬通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其南通沪蔬通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冷库制冷机组维保项目组织公开招标,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南通沪蔬通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冷库制冷机组维保项目

采购限价:192万元,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

采购需求:详见第三章,请仔细研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50日历天交付且验收合格。  

质量及验收要求:符合行业标准及验收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以下规定,并提供承诺函: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三、文件获取

1、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的投标单位,请于2024年9月25 日17:00前至江苏广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地址: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路25号新星商厦12楼广和,联系电话:13861907966。(亦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ntgs1101@126.com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文件与纸质版招标文件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招标文件每份300元,售后不退。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招标活动。 2024年9月25日17:00后将不再发售招标文件。

2、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向代理公司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书委托书(如有)和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以及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3、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 9 月27 日10 点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 南通沪蔬通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仅限转账形式的方式缴纳,不接受其他方式的递交同时投标保证金单据由投标供应商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保证金上必须注明收款人为:南通沪蔬通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用途为:冷库维保项目投标保证金;汇款人为:供应商名称

3、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户:南通沪蔬通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南通中南世纪城支行

 号:1111822409100624264       

投标保证金凭证不得密封在投标文件内。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供应商,采购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现场条件

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应自行对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和了解,以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各种资料,并应充分考虑影响本次报价的因素、预计实施过程中各种不利因素,由此可能发生的费用均由供应商考虑并包含在响应报价中。成交后,供应商不得再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等为理由而提出额外付款或延长工期等的要求,若有此类要求,采购人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供应商应承担现场踏勘的责任和风险,踏勘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请各投标人准确提供全部资料,并对全部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申请材料内容存在字迹迷糊、分辨不清等情形时,评标委员会有权作否决投标处理,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风险和(法律)责任。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南通沪蔬通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卫东         

联系方式:15189416787

2、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江苏广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静,0513-85920810-803、13861907966

地址:南通开发区中央路25号新星商厦12楼

邮箱:ntgs1101@126.com

2024年9月18日

版权所有: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苏ICP备12044641号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崇文路1号启瑞广场32层

邮编:226006 电话:0513-69918666  电子邮箱:ntyhkfjt@163.com 传真:0513-69918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