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通州湾高新综合产业园东余排咸河(春江路-牡丹江路南)整治工程
2024-09-1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州湾高新综合产业园东余排咸河(春江路-牡丹江路南)整治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招标人为南通沿海高新片区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南通海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为壹个标段,招标内容包括施工图所示工程全部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2标段划分:本次施工招标为一个标段。 2.3计划工期: 总工期为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9月,计划完工日期:2025年1月,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以下资质: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参加投标的本工程项目经理须具备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同时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特别提醒:本工程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如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040号)文件要求执行。 3.3企业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担并完成过单项合同价不低于200万元的河道整治工程。 时间以竣(完)工验收证明上载明的时间为准,须同时提供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以及中标公示的网上截图(提供查询网址)、合同、竣(完)工验收证明,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认可。上述要求的证明材料未能充分证明上述业绩要求(如上述工程内容为所属工程合同中的部分工程内容,该部分合同额不明确,未能体现为业绩等情况),则须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指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或项目所在地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因各招投标(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进行整合合并,导致中标公示查询不到的,可不提供中标公示的网上截图及查询网址,但提供的中标通知书须经项目所在地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若中标通知书未经备案的,则须另外再提供项目所在地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3.4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为投标单位正式成员:提供投标企业与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或有效证明(投标当月至投标当月开始往前3个月中,任意1个月); 3.5企业财务状况良好,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非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企业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资信证明(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前推1年内成立的单位可不提供); 3.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7拟派项目经理须无在建工程,或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时(在建工程的认定详见《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加强招标文件审查等有关事项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苏水基[2016]17号),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主动说明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8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 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体按《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执行; (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列入严重不良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以江苏省水利厅公告为准,具体按《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5)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业绩要求等应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6)资格证明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评标办法”中的“资格审查标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和投标预备会。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按以下方式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有意愿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24年9月27日09时30分前(北京时间)登录“南通海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nthn.ezczb.com/loginNT)领取招标文件及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如有),电子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文件服务费为300元/投标人,平台服务费由平台收取,售后不退,由投标人按规定缴纳。未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资料费概不退还。 中标单位中标后需向代理单位支付3500元作为项目代理费用,若中标后拒不缴纳,视为放弃中标资格。该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自行考虑,不另外结算。 招标文件服务费电子发票获取: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全量发票查询”→“对方纳税人名称”栏中输入南通海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各投标人必须于2024年9月27日09时30分前(北京时间)将投标文件网上投标电子标书上传至“南通海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nthn.ezczb.com/loginNT); 5.2本项目开标时间:2024年9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址::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 6、其他事项 6.1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于2024年09月23日17时00分前在“南通海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中提出。 6.2招标人将于2024年09月24日23时00分前在“南通海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中回复。 6.3招标人如不能如期地回复招标答疑、澄清要求、招标文件补充通知的,招标人或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将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将以招标文件补充通知的形式上网发布。招标人发布答疑回复、补充通知等可能是多次的,投标人应在相应的最迟时间后予以核实。 7、公告时间及媒介 “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ncd-group.com/”网站是本工程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所有信息资料在网站上一经公布,视为投标人已知悉并且按要求进行了修改,招标人无需采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网上发出的文件为准。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评标办法 采用资格后审,采用价格单因素法。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南通沿海高新片区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通州湾示范区政务中心(南通市政务服务分中心)北楼三楼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513-80975699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海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启瑞广场主楼16楼 联系人:陈铭浩 联系电话:13585229190 2024年 09月 1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