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南通港洋口港区至吕四港区铁路联络线工程土地划拨及不动产登记代理服务项目
2023-11-10
南通海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受南通洋吕铁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南通港洋口港区至吕四港区铁路联络线工程土地划拨及不动产登记代理服务项目组织公开招标,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南通港洋口港区至吕四港区铁路联络线工程土地划拨及不动产登记代理服务项目 二、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南通港洋口港区至吕四港区铁路联络线工程(全长85.112公里)土地划拨及不动产登记代理服务(含吕四港经济开发区320681002001GB00155、320681002001GB00159、320681002001GB00170地块登记)。 本项目主要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三、招标控制价:800000元。 四、潜在的投标供应商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3、投标供应商必应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单位或事业单位,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的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需具备土地规划甲级资质;且同时具备测绘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土地规划资质因国家机构改革,证书有效期过期未予补办,依旧视为资质有效, 需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或公告截图)。 5、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自 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担任过交通运输类土地登记或用地报批或用地预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①相关专业职称证书复印件;②项目负责人与供应商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或事业单位聘用证明复印件;③项目负责人须提供近三个月(2023年8月-2023年10月)或以上连续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 6、业绩要求:投标人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交通运输类土地登记或用地报批或用地预审项目,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注:上述“交通运输类用地咨询项目”是指公路或水运或机场或铁路类用地咨询项目 7、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八章)。 8、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八章)。 9、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响应文件组成及格式》中的资格审查文件要求。 请投标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条件,如不符合要求的,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开标过程中,投标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证件为虚假或伪造,或者其他人员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参与投标,一经发现则取消投标供应商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该投标供应商将记入不良记录,列入采购黑名单,视情公布在相应媒介。 四、招标文件获取: 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和投标预备会。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按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在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ncd-group.com/)发布,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在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的内容为准,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有意愿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登录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下载招标文件及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如有),电子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有意愿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23年11 月20日9时30分前缴纳招标文件服务费,缴纳完成后登录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下载招标文件及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如有),电子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同时携带以下资料到场核查,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如有授权)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招标文件服务费转账记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招标文件服务费缴纳方式:转账(公对公) 户名:南通海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江苏南通人民路支行 账号:1111821209000018797 注:(1)转账必须备注项目名称+费用类别+投标单位名称,如“****项目+招标文件服务费+****单位”(备注受字数限制,可简写,关键性信息需体现)。 (2)若需开具发票(发票为电子票),需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至以上账户。若未按要求备注相关信息,则视为投标人放弃开票。 招标文件服务费用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由投标人按规定向招标代理缴纳。未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资料费概不退还。 中标单位中标后需向代理单位支付10000元作为项目代理费用,若中标后拒不缴纳,视为放弃中标资格。该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自行考虑,不另外结算。 五、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评审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0日9时30分。 六、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同开标地址):南通市崇文路1号启瑞广场主楼5楼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程序。 八 、招标公告发布地址 1、“南通沿海开发集团城镇建设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ntyhcz.com/”网站-“通知公告”栏目是本工程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所有信息资料在网站上一经公布,视为投标人已知悉并且按要求进行了修改,招标人无需采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网上发出的文件为准。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潜在供应商在获取本次招标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有意愿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的供应商须进行必要准备工作,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513-69962020 地址:南通市通州湾示范区东海大道 2、代理机构:南通海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工 联系电话:0513-69892715 地址:南通市崇文路1号启瑞广场 邮箱号码:962928889@qq.com 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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