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南通海福同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中央空调日常维护保养服务项目
2023-10-17
南通海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受南通海福同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人)的委托,就南通海福同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中央空调日常维护保养服务项目组织招标,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该项目的招投标。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南通海福同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中央空调日常维护保养服务项目 二、最高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32.5万元/年,投标总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文件。 三、服务期 服务期限:本次维保期限为1年。 四、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内容:中央空调日常维护保养,具体数量及技术要求详见项目需求。 2、质量要求:保障招标文件中需维保的各项系统和设备正常运行。 其他详见第三章。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具备的条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二)其他资格要求(复印件加盖公章): 1.投标人须具有中国制冷空调设备维修安装企业A类Ⅲ级及D类I级以上等级证书。 2.投标人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资格声明函》(格式参见第七章)。 3.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参见第七章)。 4.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参与投标。 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部分 投标文件组成》中的资格审查文件要求。 请投标人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响应投标人作无效标处理,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报财政部门处理。 【特别提醒】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招标项目相同标段的招投标活动;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开发建设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其他招投标活动;如发现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投标人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投标人承担由此带来可能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六、获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的集中踏勘和投标预备会。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按以下方式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在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ncd-group.com/)发布,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在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的内容为准,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有意愿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23年10月26日9时30分前缴纳招标文件服务费,缴纳完成后登录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下载招标文件及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如有),电子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同时携带以下资料到场核查,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如有授权)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招标文件服务费转账记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转账证明材料或银行汇票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招标文件服务费缴纳方式:转账(公对公) 户名:南通海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人民路支行 账号:1111 8212 0900 0018 797 注:(1)转账必须备注项目名称+费用类别+投标单位名称,如“****项目+招标文件服务费+****单位”(备注受字数限制,可简写,关键性信息需体现)。 (2)若需开具发票(发票为电子票),需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至以上账户,若未按要求备注相关信息,则视为投标人放弃开票。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由投标人按规定向招标代理缴纳。未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资料费概不退还。 中标单位中标后需向代理单位支付10000元作为项目代理费用,若中标后拒不缴纳,视为放弃中标资格。该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自行考虑,不另外结算。 七、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3年10月2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时拒绝接收投标响应文件。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南通市崇文路1号启瑞广场主楼5楼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通知公告”网站栏目发布。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官网是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信息约定的公开发布媒介。 所有信息资料在网站上一经公布,视为投标人已知悉并且按要求进行了修改,招标人无需采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网上发出的文件为准。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十、投标保证金 1、本次项目投标保证金为:叁仟元整(3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 形式递交,拒绝其他方式递交。 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南通海福同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南通通州湾支行 账号:326008618018010004991 投标保证金不得密封在投标文件内,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采购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 十一、本招标项目联系事项
2023年10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