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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公告】通州湾示范区一、三港池供水管线建设工程监理项目
2023-09-19

一、本询价项目通州湾示范区一、三港池供水管线建设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通海润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企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询价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询价,择优选定监理单位。

二、 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南通海润水务有限公司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询价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通州湾示范区。

2、工程规模:通州湾示范区一、三港池供水管线建设工程包括管道安装工程、管道附属工程、土方及道路工程、一体化给水泵站

3、工程总投资:1100万元。

4、采用固定总价报价方式,包括完成招标文件所确定的委托监理的范围和监理业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全部的工期内为完成全部监理工作任务所需要的全部监理服务费。

5、最高限价为 120000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只能是在招标人确定的招标控制价以内,如超出招标控制价的将作废标处理。

6、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7、监理服务期:自工程实际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含保修期监督)。

四、标段划分及相应委托监理范围:本次招标工程共分壹个标段。相应委托监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所示(包含但不限于)全部内容【道路、桥涵、给排水、安全设施、照明、管道、绿化、机电一体化等】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和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及环境保护监理。协助业主办理图纸审查和各项报批工作,人员考勤,对工程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四大控制和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文明施工管理、组织协调施工现场各方关系以及跟踪审计、工程竣工资料审核、竣工结算资料初审等。

凡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均可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监理组所有成员要求:

2.1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不得有在监工程,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董事长不得兼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且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

2.2 拟派监理员的要求(不少于4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①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②省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业务培训合格证);③专业监理工程师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学时证明;④省监理员证或监理员(业务培训合格证)

注:以上人员须相关证明证书、与投标企业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六、以下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的。(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为准)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监理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ⅰ.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ⅱ.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无在监工程,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是非变更后无在监工程师。

b.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是变更后无在监工程的,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变更手续的。无备案的视为无变更,无效。

c.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工程,但该在监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个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7、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为投标企业的正式员工(必须提供:与投标企业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8、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的投标报名单位承诺:因工期紧,任务重,投标人承诺在工程施工期间监理人员作息时间与工地施工同步,全天候全过程跟踪监理。

9、执行《江苏省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纪违规行为防治办法》(苏建监[2004]272号)规定,投标企业及总监理工程师在以往工程中无不良记录(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为准)。

10、投标单位与南通沿海集团及下属子公司发生过诉讼、法律纠纷的,自讼诉关系发生起至法院下发最终判决书后两年内,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未尽之处具体详见询价文件。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3年9月 19日至2023年9月2117:30时。逾期报名者不予受理,未按规定办理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手续者不接受其投标。

2)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方式:投标人需将招标文件费通过网上转账汇入我公司账户,保留转账凭证及相关开票信息并发送至346705880@qq.com,经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后领取招标文件。

户名: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南通分公司

开户行:建行南通分行营业部

帐号:3205 0164 8636 0000 1700

备注:投标单位必须通过对公账户进行转账,在汇款附注(备注、附言)中注明项目名称,以及“报名”字样(项目名称及投标单位名称可简写,便于招标代理公司识别即可)。

3)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4)接收人:采购代理机构;

5)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评审开始时间:2023年9月22日14时00分。

6)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南通海润水务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7)如发生外聘专家需支付评审费,由中标人支付,该费用支出请在报价中综合考虑。

投标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将可能不予受理。

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一式二份,一份装订在资格审查文件中,另一份在投标时随身携带。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3年9月22日14时00分;地点为: 南通海润水务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 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上发布。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网是本工程 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补充通知、中标公示等 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十、评标办法:价格单因素法,详见招标文件。

十一、特别提醒: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2000元整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投标时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联系方式:

1、招标人:南通海润水务有限公司

地址:  通州湾示范区

联系人:

联系电话:0513-86931075

2、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姚港路1号

联系人:蒋先生

联系电话:15262720620

 

                                                             20230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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