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南通沪蔬通停车场延建项目
2023-09-14
1、南通沪蔬通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的南通沪蔬通停车场延建项目已经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后审。 2、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南通沪蔬通农批中心, (2)工程规模:工程造价约69万元,市场东北区域延建约1800㎡混凝土场地,平整面积约3000平方米,并同步清运该区域约9000m³土方(远驳10公里以外),兼顾该场地的雨污排水、预留电力接入通道等。 (3)计划工期:总工期为 30日历天,具体以发包人签发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4、本次招标工程共分 壹 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详见施工图纸及清单中所示的内容。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交纳社会保险; b.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③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企业的正式员工。(投标企业与拟派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3)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2.2项规定的情形。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 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处于合格状态。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资格评审标准”。 如发现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投标人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6、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愿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23年9 月 20日17时前添加微信15006276045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发送营业执照 、企业资质证书、盖章授权委托书的扫描件,授权委托书需包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招标代理电话联系确认报名成功,联系电话:18051668293。电子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按公告要求进行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发布,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在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发布的内容为准,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所有信息资料在网站上一经公布,视为申请人已知悉并且按要求进行了修改,招标人无需采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当征集公告、征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网上公布的内容为准。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及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7、投标文件的递交 开标时间:2023年9 月 25 日14: 3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崇川区世纪大道18号恒隆国际B座14楼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投标费用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由投标人在报名时缴纳。未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资料费概不退还。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本项目本项目代理费、编标费由中标单位支付。中标单位中标后需当场支付项目评审费,费用按实结算,若中标后拒不缴纳,视为放弃中标资格。该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自行考虑,不另外结算。 9、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招标单位:南通沪蔬通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8651306649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崇川区世纪大道18号恒隆国际B座1412室 联 系 人:崔隽 联系电话:18051668293 邮箱:1554928213@qq.com 2023年 9 月 14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