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3年度环境提升工程-R3南侧临时道路工程 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通沪通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高铁城片区,港平路南侧、润通路西侧、胜利路东侧、康平路北侧。
2.1.2建设规模:本次临时道路宽5m,位于规划康平路北侧7m宽绿化带内,起点接R3南门出入口,终点接现状润通路,全长约140m,总投资约35万元。
2.1.3工期要求: 1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2.1.4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本工程共分 一 个标段,临时道路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不得为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董事长或总经理)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备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3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企业的正式员工。(投标企业与拟派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及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日前最近3个月(2023年2月到2023年4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
3.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资质)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不通过。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未尽之处具体详见“评标办法”中的“资格审查标准”。
4、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 5 月 9 日至2023年 5 月 11 日17时 00分;
5.2获取方式: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将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发送至以下邮箱ntgs1101@126.com,并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电话确认报名成功后,招标文件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电子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按要求报名,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5.3本次招标文件工本费为300元,售后不退,由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之前缴纳。未在规定时间交纳招标文件工本费用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
工本费打款账户(打款时需备注单位名称):
开户行及账号:中国建设银行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32001642336052501237;
开户名:江苏广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年5月15日9时30分。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
7.1 开标时间:2023年5月15日9时30分。
7.2 开标地点:南通平潮镇恒东花园综合楼210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网站-“通知公告”栏目是本工程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所有信息资料在网站上一经公布,视为投标人已知悉并且按要求进行了修改,招标人无需采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网上发出的文件为准。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评标办法:价格单因素(最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通沪通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513-6988280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广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开发区中央路25号新星商厦12楼江苏广和
联系人:朱仲英
联系电话:0513-85920810-803、13485117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