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函】南通通成电气设备有限公司400kVA、250kVA配电房迁改工程
2023-04-03
因西站大道二期建设需要,位于道路红线内的通成电气变电房需迁改至红线外侧,现拟对本项目进行询价,具体情况如下: 一、询价项目 南通通成电气设备有限公司400kVA、250kVA配电房迁改工程。 二、主要工作内容 1、完成南通通成电气设备有限公司400kVA、250kVA配电房迁改,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除清单中列出的措施费用外,投标人须自行考虑本工程实施过程中其他可能会发生的措施项目,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结算时不予增加。 3、施工用水、用电(包括供配电设备、临电接入等相关手续)由中标人自行解决,相关费用计入投标报价,工程结算时不作任何调整; 4、施工用临时道路由投标人自行考虑,相关费用经现场踏勘后列入投标报价,工程结算时不作任何调整。 5、中标单位应独立、有效的做好该工程周边的有关群众工作,并充分考虑工程实施范围内外的单位、个人和其他可能出现阻挠施工的情况,若发生的机械台班停置费、二次机械进退场费、人员窝工、处理周边群众纠纷等费用(含青苗补偿)和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并列入投标报价,工程结算时不作调整。 6、中标单位需协调用户单位的停电沟通工作。线路停送电手续均由中标单位办理,相关费用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内,结算一律不予调整。 7、承包方式采用工程施工招标的范围内的包工、包料(如有发包人供应或另行发包的除外)、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的工程总承包方式。 8、投标人须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实现安全、文明生产,对发生的质量问题、安全事故、材料、人工问题,投标人自行负责,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投标人应自行认真踏勘现场条件,一旦中标不得对现场条件提出额外要求。 10、工程保修期内的维修等所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保修期从发包人颁发竣工验收合格鉴定书之日起开始计算,保修期1年,保修期内承包人的维修等所有费用均已由承包人在投标报价中考虑并计入。 11、中标单位施工完成后,确保移交给运行单位无任何问题,并办理相关移交手续,否则所发生的费用不予结算。 12、本工程涉及的有关人身、财产保险及第三方责任险等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保险期间至缺陷责任期满,保险等相关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三、工期:30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四、质量要求:合格,本工程缺陷责任期一年。 五、投标单位资质及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六、本工程限价: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499681.56元,其中暂列金额20000元,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之前须支付设计单位设计费用8500元,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若未支付,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报价为投标人所投入本工程所需的人材机、管理费、利润、税金及设计费等一切费用。 七、结算方式 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工程量按实结算。完成发包人要求的合同以外的零星工作或发生非承包人责任事件的工程量按现场签证确定。出现偏差时按下述原则调整: 1、工程量清单内的项目,工程量有增减时,其工程量按实调整,综合单价仍按乙方投标报价中的综合单价执行。 2、如有工程量清单以外新增清单项目、变更做法的项目等,其综合单价根据招标控制价的编制依据计价,按投标下浮率进行下浮,下浮率根据中标价(扣除暂列金额、暂估价、甲供材料费及这三项相应的规费税金)相对招标控制价(扣除暂列金额、暂估价、甲供材料费及这三项相应的规费税金)的下浮率同比例确定。 3、清单中相同项目的综合单价投标报价不一致的,以较低的报价为准。 4、结算时不考虑施工期间政策性调整以及市场风险。 5、所有材料检验、检测费由乙方自理。 6、措施费率包干,结算时不作调整。 八、确定方式 1、投标文件中含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如有)、投标函、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等,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投标文件一式两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提供、密封。 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3年4月7日上午10:00,递交地点为:南通平潮镇恒东花园综合楼高铁新城指挥部310室,递交方式:送达或者邮寄。 3、评标办法:合理最低价中标。 4、确定单位后,我公司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与中标者签订正式合同,付款方式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完成移交,乙方报送结算书,经甲方内审后,付至内审价的80%,余款待缺陷责任期满且最终审计结束(如有)后一次性付清。 5、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担保形式为银行保函或银行转账,本工程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10%。 6、如有疑问,请拨打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513-69882809 联系人:李先生 附件: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工程量清单、设计图纸
南通海通城市发展有公司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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