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通州湾示范区TR20011地块项目售楼处软装材料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2023-03-2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州湾示范区TR20011地块项目售楼处软装材料采购及安装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通盛通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南通市技术改造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集团网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通州湾示范区; 2.1.2工程概况:通州湾示范区TR20011地块项目售楼处软装材料采购及安装。 2.1.3合同估算价:约170万元 2.1.4供货周期要求:保证在2023年5月5日前完成供货及安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合格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采购单位其它资格要求: 3.4投标供应商应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供货或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3.5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格式参见第四章) 3.6投标人必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 3.7投标人具有100万元及以上的售楼处软装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和投标预备会。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按以下方式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4.2有意愿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23年4月3日9时30分前缴纳招标文件服务费,缴纳完成后登录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下载招标文件及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如有),电子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如有授权)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招标文件服务费转账记录复印件、银行已盖付讫的进账单或网银转账回单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到场,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招标文件服务费缴纳方式:转账(公对公或私对公) 户名:南通市技术改造投资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江苏南通人民路支行 账号:1111821209000018797 注:(1)转账必须备注项目名称+费用类别+投标单位名称,如“****项目+招标文件服务费+****单位”(备注受字数限制,可简写,关键性信息需体现)。 (2)若需开具发票(发票为电子票),需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至以上账户。若未按要求备注相关信息,则视为投标人放弃开票。若无需开具开票,可自行转账至以上账户。 4.3、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 4.4、中标单位中标后需向代理单位支付10000元作为项目代理费用,若中标后拒不缴纳,视为放弃中标资格。该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自行考虑,不另外结算。 5、投标文件递交及相关事项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3日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网站-“通知公告”栏目是本工程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所有信息资料在网站上一经公布,视为投标人已知悉并且按要求进行了修改,招标人无需采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网上发出的文件为准。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特别提醒: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招标文件服务费及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2)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联系方式
202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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