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南通通州湾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的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通州湾分院(通州湾人民医院)项目施工,已经批准建设,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资金,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跟踪审计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
1、工程地点:通州湾示范区
2、工程规模:总用地面积66402㎡(其中一期用地面积约32944㎡,二期约33458㎡),医技楼/病房楼建筑面积45545㎡。
3、服务周期:自项目中标通知书领取后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本项目施工工期为387日历天。
三、招标范围:跟踪审计服务(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
四、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经营范围包含“造价咨询”相关内容。
2、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驻场项目组成员的要求: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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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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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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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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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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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土建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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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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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咨询人员(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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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不少于1人,至少为二级注册造价师及以上资格。
②安装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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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如现场有其他专业需求,中标人必须配合安排相关专业人员到场
3、项目负责人与项目组成员均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提供:①投标企业与项目组所有成员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复印件,②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企业为项目组所有成员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
4、业绩要求:投标企业曾承接过医院项目的跟踪审计或全过程造价咨询(含跟踪审计)业绩。提供合同,若合同无法体现上述评审指标的,需另行提供发包方盖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五、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的资历满足招标公告的要求;
4、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未尽事宜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资格审查合格标准。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和投标预备会。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按以下方式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2、请于2023年3月 22日17:00前,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将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发送至以下邮箱281524153@qq.com,并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电话确认报名成功后,招标文件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电子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
中标单位中标后需向代理单位支付10000元作为项目代理费用,若中标后拒不缴纳,视为放弃中标资格。该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自行考虑,不另外结算。
七、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9日14时00分。
2、投标人可派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出席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授权代理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递交地址:通州湾示范区政务中心309,南通市技术改造投资有限公司,联系人:陈工,联系方式:13585229190。若投标文件在2023年3月29日15点30分前未送达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本项目开标时间:2023年3月 29日15时30分。
4、请各投标人准确提供全部资料,并对全部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申请材料内容存在字迹迷糊、分辨不清等情形时,评标委员会有权作否决投标处理,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风险和(法律)责任。
5、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且不组织召开标前会议。投标人需自行进行现场踏勘,并对现场踏勘过程中的安全自行负责,招标人可提供必要的协助。
6、已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擅自放弃投标,若因故确需放弃,则须在投标截止之日3天前书面告知招标人,如无故不参加投标而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和资格要求等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可以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网站-“通知公告”栏目是本项目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所有信息资料在网站上一经公布,视为投标人已知悉并且按要求进行了修改,招标人无需采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网上发出的文件为准。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十、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南通通州湾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2.南通市技术改造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通州湾示范区政务中心(南通市政务服务分中心)北楼三楼B309
联系方式:陈工 电话13585229190
邮箱: 28152415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