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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通州湾示范区TR20011地块项目示范区售楼处空调工程(二次)
2023-02-10

1.  招标条件

通州湾示范区TR20011地块项目示范区售楼处空调工程项目由南通盛通置业有限公司为建设主体。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示范区售楼处空调工程 进行集团网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黄河路北、扶海路东地块

2.1.2 建设规模: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1.3 合同估算价: 37 万元。

2.1.4 工期要求: 3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 3 ,计划竣工日期:2023 4 ,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签发的开工令为准,且不能影响精装修吊顶施工进度。

2.1.5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为壹个标段,招标内容为空调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施工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空调系统整个系统的运行管理、软、硬件设备、材料供应及工程安装施工承包;2空调系统的调试、开通、验收和维保及相关伴随服务;3空调系统配合其他系统的联动调试及验收;4)后期空调内外机拆除、二次搬运集中堆放。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及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且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

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4)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企业的正式员工(需提供与本投标人企业的有效劳动合同, 合同须在有效期内)。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和投标预备会。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按以下方式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4.2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有意愿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23216日17时前,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将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发送至以下邮箱hss@jsshfc.com.cn,并与招标人电话确认报名成功后,招标文件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电子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如有授权)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招标文件服务费转账记录复印件、银行已盖付讫的进账单或网银转账回单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到场,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为人民币300/投标人,售后不退,由投标人按规定向招标人缴纳。未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资料费概不退还。评标过程中产生的评委费,在宣布中标结果后,由中标单位当场支付,费用按实结算。若中标后拒不缴纳,视为放弃中标资格。该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自行考虑,不另外结算。

招标文件服务费缴纳方式:转账(公对公)

户名:南通盛通置业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南通分行营业部

账号:50150188000145856

注:(1)转账必须备注项目名称+费用类别+投标单位名称,如“****项目+招标文件服务费+****单位”(备注受字数限制,可简写,关键性信息需体现)。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  2  17  日 9 30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价格单因素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ncd-group.com/”网站是本工程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所有信息资料在网站上一经公布,视为投标人已知悉并且按要求进行了修改,招标人无需采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网上发出的文件为准。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通盛通置业有限公司

  址:通州湾示范区

联系人:黄工     话:17798858908

版权所有: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苏ICP备120446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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