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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通州湾示范区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通州湾分院(通州湾人民医院)房屋鉴定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2022-11-3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州湾示范区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通州湾分院(通州湾人民医院)房屋鉴定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南通通州湾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南通通州湾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南通市技术改造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南通市通州湾示范区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对通州湾示范区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通州湾分院(通州湾人民医院)综合楼与营养楼一期进行房屋鉴定,面积约45980㎡。

2.3服务周期:14日历天内完成全部的鉴定工作并出具相应报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必须满足:

1.1具备省住建厅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含主体结构项目);

1.2在省级及以上法院的司法鉴定机构平台注册备案。

2、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①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②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体按《关于在招标投资活动中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执行。

③一旦中标,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变更,否则视为违约,违约责任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自20171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面积不小于3万平方的房屋鉴定项目;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采用现场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

4.2请感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于202212717时前,准备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领取招标文件(因处于疫情特殊期,可电话联系代理人员,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徐工:15062700918)

4.3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

    4.4中标单位中标后需向代理单位支付10000元作为项目代理费用,若中标后拒不缴纳,视为放弃中标资格。该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自行考虑,不另外结算。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统一在投标会上递交,投标会开始时间为202212914 :00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2212914:00时,请投标人在上述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南通通州湾示范区政务中心北楼三楼308开标室】,迟到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开标仪式,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出席,否则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5.2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且不组织召开标前会议。投标人需自行进行现场踏勘,并对现场踏勘过程中的安全自行负责,招标人可提供必要的协助。

5.3已购买或者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擅自放弃投标,若因故确需放弃,则须在投标截止之日3天前书面告知招标人,如无故不参加投标而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和资格要求等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可以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ncd-group.com/”网站是本工程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所有信息资料在网站上一经公布,视为投标人已知悉并且按要求进行了修改,招标人无需采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网上发出的文件为准。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评标标准和方法

本工程采用价格单因素。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通通州湾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南通市技术改造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

通州湾示范区

地 址:

通州湾示范区政务中心309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人:

徐先生

电 话:

0513-81680304

电 话:

15062700918

电子邮箱:

24414608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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