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通州湾TR20011地块项目全程企策划服务
2022-11-04
1、招标条件 通州湾TR20011地块项目由南通盛通置业有限公司为建设主体,招标代理机构为南通市技术改造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程企策划服务进行集团网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址:通州湾示范区 2.2土地情况说明及项目简介: 盛和通州湾地块(编号:TR20011)项目位于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黄河路北、扶海路东。 用地性质:居住用地(R21) 用地面积:113881㎡ 容积率:≥1.6,<1.85 建筑密度:≤18% 控制高度:≤60米 绿地率:≥35% 2.3招标内容: (一)市场及策划服务: 1、市场分析 (1)宏观市场分析 (2)竞品项目分析 (3)典型项目个案研究 2、整体营销策略策划 (1)营销总纲制定 (2)终端打造策略制定 (3)整体形象策略制定 (4)阶段营销策略制定 (5)营销策略制定 (6)价格策略制定 3、整合传播策划与执行 (1)推广策略服务 (2)PR及SP策划及执行督导 (3)媒介执行及督导 4、例会及提报 (1)按时参加甲方周例会及不定项邀请会议 (2)提供市场周报/月报/年报等市场研判报告 (3)按甲方内容要求提供调研分析报告 (二)企划服务: 1、广告精神与计划部分 2、户外表现部分 3、售楼处包装 4、CI设计 5、印刷品设计 6、摄影计划各场景效果、功能分析 (三)新媒体服务: 1、新媒体投放策略及执行督导 2、微信服务服务指导大纲 (1)微信初始化 (2)自定义回复 (3)自定义菜单 (4)原创内容 (5)互动活动 (6)常规维护 3、互动产品开发 (四)重要节点根据甲方要求安排人员驻场。 2.4服务期限要求:(暂定):2022年12月1日-2023年11月3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合格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3 2019年9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服务过2家5万平方米以上房地产项目的成功营销策划经验。此项需提供合同(合同中需体现面积;如未体现,需出具业主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盖章件复印件)。 3.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和投标预备会。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按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有意愿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22年11月11日17时前,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将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若为联合体参与投标,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与报名)发送至以下邮箱962928889@qq.com,并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电话确认报名成功后,招标文件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电子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为人民币300元/投标人,售后不退,由投标人按规定向招标代理缴纳。未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资料费概不退还。 中标单位中标后需向代理单位支付10000元作为项目代理费用,若中标后拒不缴纳,视为放弃中标资格。该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自行考虑,不另外结算。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4日14时00分 6.2 投标人可派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出席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授权代理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也可将投标文件以邮寄(仅限邮政EMS或顺丰速运)的方式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邮寄地址:南通市崇文路1号启瑞广场主楼16楼,收件人:杨工,联系方式:18061810261。请各投标人充分考虑快递的配送时效,投标文件接收时间以快递送达并签收时间为准,若投标文件在2022年11月14日14点00分前未送达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请各投标人申请材料寄出后一定和收件人确认签收情况,否则由此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3 请各投标人准确提供全部资料,并对全部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申请材料内容存在字迹迷糊、分辨不清等情形时,评标委员会有权作否决投标处理,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风险和(法律)责任。 7、开标时间 7.1 开标时间:2022年11月14日14时00分。 7.2 开标地点:南通市崇文路1号启瑞广场主楼5楼开标室。 7.3 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且不组织召开标前会议。投标人需自行进行现场踏勘,并对现场踏勘过程中的安全自行负责,招标人可提供必要的协助。 8、发布公告的媒介 “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网站-“通知公告”栏目是本工程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所有信息资料在网站上一经公布,视为投标人已知悉并且按要求进行了修改,招标人无需采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网上发出的文件为准。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10、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南通盛通置业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17798858908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市技术改造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180618102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