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湾滨海新区生态化海堤工程(一期)施工监理补充通知
2022-10-08
各潜在投标人: 关于通州湾滨海新区生态化海堤工程(一期)施工监理补充说明如下: 一、原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5)拟派总监自2018年1月1日(以完工或完工日期为准)起,承担过单项合同价不低于2600万元的海堤和江堤工程监理且担任总监职务的业绩,且工程质量均达到合格等级及以上。” 现改为:“(5)拟派总监自2018年1月1日(以完工或完工日期为准)起,承担过单项合同价不低于2600万元的海堤或江堤工程监理且担任总监职务的业绩,且工程质量均达到合格等级及以上。” 二、本补充通知与本项目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三、本补充通知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投标人具有同等约束作用。
南通国开水利建设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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