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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南通沿海党建展厅建设工程
2022-07-22

南通沿海党建展厅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沿海党建展厅建设工程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通州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苏省南通市通州湾示范区

2.1.2工程概况:沿海集团党建展厅装修工程,包括不限于完成沿海集团党建展厅设计深化、展厅装修、展厅布置等全部工作内容。

2.1.3合同估算价:96万元

2.1.4工期要求:20日历天,合同签订后五日内完成设计并进场施工。

注: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2.1.5其他: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

1)深化设计:包含本项目所有区域装修及布展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及后续技术服务等。

2)施工:完成纪党建展厅工程材料、设备(含硬件、软件)采购和安装、展项装置(含特效模型(如有)创意及制作、多媒体软件和数字内容开发及创意制作、装饰布展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等设计任务书全部内容的采购、安装、施工、调试及试运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工程装修、设计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具备建筑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构成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单位不得在本工程招标中与其他单位重复联合。且应满足: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建筑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双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并明确各自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提供)须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成员提供)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均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总承包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承包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总承包施工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总承包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内。

3.3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采用现场申请,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

4.2请感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于202272917前,准备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领取招标文件(联系人:邱工18036206278)。

4.3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

5、投标文件递交及相关事项

5.1投标文件统一在投标会上递交,投标会开始时间为2022811330 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22811400 时,请投标人在上述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南通通州湾示范区政务中心北楼三楼开标室,迟到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开标仪式,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出席,否则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5.2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且不组织召开标前会议。投标人需自行进行现场踏勘,并对现场踏勘过程中的安全自行负责,招标人可提供必要的协助。

5.3已购买或者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擅自放弃投标,若因故确需放弃,则须在投标截止之日3天前书面告知招标人,如无故不参加投标而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和资格要求等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可以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网 上发布。

9.特别提醒: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2)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江苏通州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通州湾示范区政务中心(南通市政务服务分中心)北楼三楼

 

南通市崇川区崇川路58号产业研究院91303

联系人

 吴女士

联系人

邱海峰

 

0513-81680304

 

18036206278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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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07913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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