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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保险经纪公司比选公告
2022-06-20

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保险经纪公司比选公告

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决定对集团未来一年内资产投保保险进行专业管理,拟委托一家保险经纪公司协助开展此项工作,并为比选人或相关方提供保险安排、风险管理、保险索赔等服务。特诚邀符合要求的保险经纪公司参加本次保险经纪公司比选项目。

一、比选项目概况及服务要求:

1、项目名称: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保险经纪公司比选项目

2、项目概况:

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518日,是南通市属一类国企。集团自成立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主动融入沿海开发、长江经济带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国家战略,先后整合通州湾四家平台公司和南通文旅集团,注册资本60亿元,总资产812亿元,净资产265亿元,年营收超100亿元,主体信用评级AAA,构建了“城市综合开发、教育文化旅游、金融服务与贸易”三大主营业务,围绕勇当南通“国企改革发展排头兵”和南通沿海开发主力军的目标定位,积极助力南通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集团决定统筹对公司未来一年内资产投保保险进行专业管理,拟委托一家保险经纪公司协助开展此项工作,并为比选人或相关方提供保险安排、风险管理、保险索赔等服务。

3、服务内容及要求

3.1服务内容:保险经纪公司必须为比选人提供保险经纪服务的环节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接受比选人委托建立保险经纪服务关系,委托保险经纪公司处理保险相关事宜,主要负责风险管理、风险评估、保险方案设计、协助组织保险招标和谈判、投保安排、保险工作跟踪、协助索赔、日常咨询及培训等工作。

3.2 服务期限:比选人2022年度资产投标保单期限内的所有内容(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二、合格参选人的资格条件:

1、合格参选人的一般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合格参选人的特殊条件:

2.1参选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经法人机构授权的分支机构的保险经纪公司,执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2.2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2.3参选人必须按照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缴存保证金或者投保职业责任保险;

2.4同一总公司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比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比选项目。如出现前述情况,参选人应当做好协商,于开标时选出一个单位参与,如不能按时选出的,比选人有权否决所有相关参选人的参选资格。

2.5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的记录(以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为准);

2.6参选人须对本项目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任何只对项目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都视为无效响应;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比选信息: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623日,9:30整(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启瑞广场主楼五楼开标室

四、本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比选人名称: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崇文路1号启瑞广场

联系人:周工

电话:0513-69918685

代理机构:江苏广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静   电话:0513-85920810-803

五、信息发布:

本项目相关的比选文件澄清、修改以及终止公告、成交结果公告等信息均通过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ncd-group.com/”发布。

比选人在上述网站公布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参选人,参选人有义务在参加比选活动期间自动浏览相关网站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


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保险经纪比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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