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金桥大厦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南通九天文化旅游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人)就南通金桥大厦物业服务项目组织公开招标,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南通金桥大厦物业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预算:63万元/年
四、项目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五、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一年。
六、潜在的投标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技术人员;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格式参见第七章: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采购单位其它资格要求:
3、供应商必须是有能力按本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相关服务能力的供应商,营业执照具有物业管理服务的经营范围。
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两人身份证的复印件(格式参见第七章)。被授权人为投标供应商正式人员证明材料(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
5、人员要求:(1)拟派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为供应商正式人员(提供2021年12月至2022年5月份的社保缴纳证明),大专及以上学历,并持有国家住建部颁发的《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或地级市物业管理协会颁发的《物业管理项目经理证书》8年及以上(投标截止时间前推8年),并具有物业管理经验5年及以上,年龄55周岁以下。(2)特种设备工、高压、维修等专业技术人员需持证上岗。
6、自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接过2万平方米以上的非居物业管理的业绩。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章 投标文件组成及格式》中的资格审查文件要求。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条件,如不符合要求的,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开标过程中,投标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证件为虚假或伪造,或者其他人员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参与投标,一经发现则取消投标供应商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该投标供应商将记入不良记录。非招标人原因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投标
1、投标供应商须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的资格、技术、商务报价的各项要求条款,结合项目需求提供投标文件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如有各项投标资料经查实为弄虚作假的,将被列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投标文件的递交
(1)接收人:南通九天文化旅游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2年6月21日14时00分。
(3)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如东县城中街道泰山路18号能源大厦二楼。
投标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一式二份,一份装订在资格审查文件中,另一份在投标时随身携带。
八、投标保证金
1、本次项目投标保证金为壹万元整(¥10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仅限转账的方式递交,不接受其他方式的递交,同时投标保证金单据原件由投标供应商带至开标现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递交给采购人。投标保证金上必须注明收款人为: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用途为:投标保证金;汇款人为:投标供应商名称。
3、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帐户名: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南通如东华荣支行
账户:1111342409100233828
投标保证金不得密封在投标文件内,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供应商,采购单位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
九、开标
1、开标时间:2022年6月21日14时00分;
2、开标地点:如东县城中街道泰山路18号能源大厦二楼。
十、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合同总价款的10%。
十一、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感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于2022年6月17日17时前(每日上午9时00分到11时30分,每日下午1时30分到17时),携带盖章授权委托书至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地址:如东县城中街道泰山路18号能源大厦二楼)获取招标文件。或添加QQ 1024117373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发送盖章授权委托书的扫描件,授权委托书需包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十二、投标费用
本项目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300元,无论是否中标,该费用不予退还。该费用在获取招标文件时一并缴纳,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投标人应承担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等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评标过程中产生的评委费由中标单位支付,按实结算。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南通九天文化旅游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13912278508
采购代理: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冬梅
电话:18068109908
十四、招标公告期
1、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ncd-group.com/)发布,敬请留意。
2、潜在供应商在获取本次招标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有意愿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的供应商须进行必要准备工作,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