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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湾示范区平海公路污水管道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2022-05-20

通州湾示范区平海公路污水管道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通州湾示范区平海公路污水管道改造工程南通通州湾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为建设主体,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广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集团网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址:通州湾示范区

2.2工程概况:平海公路污水管道改造工程:对2#泵站至西部水务污水处理厂之间约1.2公里破损污水管进行改造维修,估算造价为约3200万元。实施内容为:污水管道。

2.2招标范围:地质勘察、工程测量、可行性研究报告(含估算)、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

包括但不限于平海公路污水管道改造工程勘察设计的工程测量(不包括完工测量)、地勘、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编制、总平图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相关管线勘察、工程物探、地形测绘、管道线路的管道CCTV检测及施工过程的现场配合等后续设计服务(如委派专人确保设计阶段的报批、各类评审等,同时还必须主动积极参与测量勘察期间与各管线单位的联系协调工作)。

2.3时间要求:

设计服务期限要求:自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工程完工验收之日止。

①勘察7天、测量3天、项目建议书编制3天、可行性研究编制10天、方案设计深化3天、初步设计10天、施工图设计10天。

②中标单位负责设计文件审查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完工验收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的勘察设计报告、设计概算等有关技术资料(包括电子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必须满足下列两项之一:

①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数最多为两家。投标过程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牵头人必须是设计单位

3.2 投标人业绩:20171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企业承担过类似单项设计合同金额45.5万元及以上污水管网设计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该类似设计业绩必须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注:提供设计合同(若设计合同未能充分体现业绩要求,可另外提供该业绩建设单位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及专业设计人员最低要求:

项目负责人

1

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则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的正式员工)

专业设计人员

3

1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或给

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1名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或造价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1名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或岩土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注:1、表中所列人员配备为最低限度要求。一旦中标,所有人员不得变更,否则视为违约,违约责任详见招标文件。2、若职称证书上未能体现专业,投标人可附职称评审表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等文件证明其所属专业。

3.4本项目拟派所有设计人员(含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提供有效劳动合同和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企业为拟派设计人员缴纳的202111月至20224月连续6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如不同时具备上述资质,可由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

若为联合体投标,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A.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B.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C.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D.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进行投标;

E.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F.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定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6未与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过投诉或法律纠纷。

3.7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评标办法”中的“评标办法前附表”。

4、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和投标预备会。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按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有意愿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2252517,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将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若为联合体参与投标,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与报名)发送至以下邮箱ntgs1101@126.com,并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电话确认报名成功后,招标文件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电子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鉴于近期疫情较为严重,本项目采取邮寄投标文件+远程开标的形式,本项目邮寄截止时间为20225291700

6.2 投标人将投标文件在上述规定截止时间之前邮寄至招标代理机构(推荐使用顺丰快递),邮寄地址:江苏省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路25号新星商厦12楼广和招标代理部,收件人:朱仲英,联系方式:13485117652。请各投标人充分考虑快递的配送时效,投标文件收时间以快递送达并签收时间为准,若投标文件在20225291700分前未送达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请各投标人申请材料寄出后一定和收件人确认签收情况,否则由此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3 请各投标人准确提供全部资料,并对全部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申请材料内容存在字迹迷糊、分辨不清等情形时,评标委员会有权作否决投标处理,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风险和(法律)责任。

7、开标时间

7.1 开标时间:2022530930

7.2 开标地点:通州湾示范区政务分中心308会议室

7.3 开标形式:本项目通过腾讯会议采用远程开标。开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扫码进入会议室(二维码详见招标文件),实时查看开标进程,请各投标单位提前安装“腾讯会议”软件并调试。开标评标过程中,投标单位应坚持全程参加开评标会议,积极响应采购人的指令和操作要求,不擅离职守,始终保持通讯顺畅,因投标单位原因导致10分钟内无法与管理端建立起联系的,即视为放弃交互的权利,投标单位将接受采购单位的任意处置决定,接受包括终止投标资格在内的任何处理结果。

8、发布公告的媒介

“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网站-“通知公告”栏目是本工程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所有信息资料在网站上一经公布,视为投标人已知悉并且按要求进行了修改,招标人无需采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网上发出的文件为准。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通通州湾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邱女士       电话:1585127557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广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开发区中央路25号新星商厦12楼江苏广和

联系人:朱仲英

联系电话:051385920810-80313485117652

2022年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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