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站大道(长泰路-集贤路)绿化迁移项目(项目名称)施工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2022-01-05
西站大道(长泰路-集贤路)绿化迁移项目(项目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站大道(长泰路-集贤路)绿化迁移项目(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东方华星建设管理(江苏)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国有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西站大道(长泰路-集贤路)。 (2)工程规模:西站大道(长泰路-集贤路)绿化迁移项目施工 (3)招标范围:图纸中蓝线范围内的绿化全部迁移,蓝线范围外的绿化需养护(其中小游园剩余绿化养护面积约19343㎡,路侧绿化剩余养护面积约73099㎡),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4)工期: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时间以发包人或监理人发出的开工报告为准) (5)质量要求:合格,迁移的绿化成活率100%。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持含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a、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b、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学历、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c、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且从事园林绿化工作8年以上的技术人员。(符合其中一条款的即为具备相应的项目负责人条件)。 (注: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根据城建【2009】157号文件,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自2020年01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2021年01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自2021年10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业绩要求:自2019年01月01日以来 (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价为2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绿化移植或栽植或养护工程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如下: a、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需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认可),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缺一不可。金额的认定以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为准。 b、中标通知书须经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 (7)其他报名条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和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2021年6月至2021年11月连续六个月的有效社保缴费证明。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其他按招标公告要求执行。 3.2本次招标(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招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 4.2拟参与投标的单位须于2022年1月12日17点前与招标代理单位联系至招标代理公司领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代理联系人:崔工18106295192;联系地址:南通市万科壹中心1908室;友情提醒:节假日不接受领取)。 4.3工本费:采购文件费用300元/份(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22年1月14日9时30分。 2、地址:南通市平潮镇恒东花园综合楼(南通高铁新城建设指挥部)210会议室。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他事项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柒万元整,采用银行汇票,须从投标单位存款账户开出。 单位名称: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南通分行营业部 账号:3260 0860 2018 1700 5392 0 7.发布公告的媒介: “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官网网站-“通知公告”栏目是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所有信息资料在网站上一经公布,视为投标人已知悉并且按要求进行了修改,招标人无需采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网上发出的文件为准。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东方华星建设管理(江苏)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通州区恒东花园 地 址:南通市万科壹中心1908室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 系 人:崔工 电 话:0513-69882809 电 话:18106295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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