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新城片区港平路、润通路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2021-09-28
高铁新城片区港平路、润通路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本招标项目高铁新城片区港平路、润通路绿化工程(项目名称)业主为南通海通城市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高铁新城片区港平路、润通路绿化工程
二、合同估算价:约390万元
三、招标范围:高铁新城片区港平路、润通路绿化工程,本次招标共划分一个标段,标段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清单。
四、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时间: 2021年 10月13日(以开工令的开工日期为准),计划竣工时间: 2021年12月21日,施工总工期:70日历天。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投标企业持有的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含有园林绿化,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如下:
5.2.1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②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5年以上的技术人员;③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且从事园林绿化工作10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注: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根据城建【2009】157号文件,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 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注: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但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董事长、总经理。
5.2.2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和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2021年3月至2021年8月或2021年4月至2021年9月连续六个月的有效社保缴费证明)。
5.2.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自2018年1月1日以来 (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企业任职期间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价为3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市政道路绿化工程业绩并担任项目负责人。
业绩证明材料如下:
(1)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需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认可),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缺一不可。金额的认定以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上述三项资料中需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若三项材料均载明项目负责人,载明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同一人。
(2)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须经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或归集)(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
5.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资格评审标准及合格条件”。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拟参与投标的单位须于2021年10月9日11点前与招标代理单位联系至招标代理公司领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代理联系人:张工18051668291;联系地址:南通市世纪大道58号恒隆国际B座1412;友情提醒:节假日不接受领取)。
七、投标文件递交、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21年10月10日14时30分。
地址:南通市平潮镇恒东花园综合楼(南通高铁新城建设指挥部)210会议室。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官网网站-“通知公告”栏目是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所有信息资料在网站上一经公布,视为投标人已知悉并且按要求进行了修改,招标人无需采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网上发出的文件为准。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十、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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