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平潮新城港平路(平五路-润通路)、润通路(港平路-纬七路)等临时广告围挡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平潮新城港平路(平五路-润通路)、润通路(港平路-纬七路)等临时广告围挡工程(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招标人为南通海通城市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新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南通平潮新城港平路(平五路-润通路)、润通路(港平路-纬七路)等临时广告围挡工程
2.2、项目地点: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港平路(平五路-润通路)、润通路(港平路-纬七路)、站南路(站前路-海通路)、站北路(薛桥路-海通路)
2.3、项目规模:港平路(平五路-润通路)约344米、润通路(港平路-纬七路)约101米、站南路(站前路-海通路)约236米、站北路(薛桥路-海通路)192米。
2.4、工期要求:30天,其中站南路、站北路段须在9月30日之前完成。
2.5 估算价:146万元。
2.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工程共 一 个标段。
招标内容:广告围挡设计、制作、施工、维护等,详见项目需求。
4、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2)投标人自2018年9月1日以来(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元且高度不低于2.5米的广告围挡项目,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注: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5、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证明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拟派授权委托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与投标企业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评标办法”中“资格后审审查标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和投标预备会。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9月14日17:30前(周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14:00~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江苏新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通市濠西路288号华都商业广场4幢508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年09月16日9时30分,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南通海通城市发展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地址:南通市通州区恒东花园)。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网站-“通知公告”栏目是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所有信息资料在网站上一经公布,视为投标人已知悉并且按要求进行了修改,招标人无需采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网上发出的文件为准。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10、代理机构:本工程由 江苏新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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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海通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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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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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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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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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通州区恒东花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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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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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港闸区濠西路288号华都商业广场4幢50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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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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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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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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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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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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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52909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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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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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1581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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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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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xsjgs@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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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