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西站派出所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2021-08-06
南通西站派出所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南通西站派出所工程施工监理项目业主为南通市公安局,建设资金由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南通市公安局,代建单位为南通沿海开发集团城镇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南通西站派出所工程施工监理。 2、工程地点: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 3、工程规模:本项目用地面积约33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3000平方米,建筑密度小于等于30%,绿地率大于等于30%,建筑层数不超过4层。项目总投资约为2395万元,本项目合同估算价约人民币36.02万元整。 4、招标范围:标段范围内包含但不限于总平图所示全部工程(建筑主体及室外)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竣工备案阶段、工程结算阶段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基坑支护、土建、水电安装、门窗幕墙、室内装修、消防、暖通、智能化、电梯、室外道路、室外场地、室外给水、室外消防、室外进户电缆、路灯、室外雨污水管道、室外绿化景观等室外总平配套工程等其他全部相关工程内容)。协助委托人进行图纸会审、办理图纸审查和各项报建工作,对工程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四大控制和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文明施工管理、组织协调施工现场各方关系及工程竣工资料审核、现场跟踪审计工作等。 5、监理服务期限:自施工准备阶段至保修(含缺陷责任期)阶段结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必须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建设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监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 拟选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人员最低配备要求:
注:以上人员配备为最低限度要求,监理单位必须按招标人要求适时配备相应监理人员,并确保人员到位,否则将按照合同相关处罚条例予以处罚。一旦中标,所有人员不得变更,否则视为违约,违约责任详见招标文件。 拟派本项目监理人员专业以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或注册证书所载所学专业为准;省级监理工程师证书以所学专业为准;如提供的是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则以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或毕业证书为准。 中标后,上述所有人员配置不得随意更换,确需更换须经建设单位或相关主管部门认可后,方可变更。 四、以下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为准);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监理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6.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及在监工程的要求: ①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ⅰ.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ⅱ.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是非变更后无在监工程。 b.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是变更后无在监工程的,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变更手续的,需进行备案,如未备案,视为无变更,无效。 c.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工程,但该在监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个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6.2拟派总监业绩:自2017年6月1日(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以来,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企业任职期间担任过单体工程建筑面积2800平方米及以上且造价达到1600万元以上的公共建筑(不含商住楼、厂房、仓储建筑)工程的项目总监。 业绩证明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监理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以上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三项证明材料中如载明项目总监,则载明的项目总监须为同一人。若项目总监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项目总监,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项目总监变更证明。建筑面积及造价以监理合同为准。 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要求。 请投标人认真对照资格条件,如不符合要求的,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开标过程中,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件为虚假或伪造,或者其他人员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参与投标,一经发现则取消投标人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五、本工程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无需另行进行网上报名,各投标人须于2021年8月 17 日9时30 分以前将投标文件提交至崇川区启瑞广场5楼519室 ,如有变动,另行通知,并在2021年 8 月 17 日9时30 分开标。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招标文件等相关费用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向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收取,费用为人民币300元(现金),无论何种原因招标文件的相关费用不退。 六、本工程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等资料在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ncd-group.com/ )“通知公告”栏目发布,各投标人自行上网查询、下载。 七、开标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8月17日9时30 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崇川区启瑞广场5楼519室 ,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接收人: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八、本工程采用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评标办法》。 九、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元。 十、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请参加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人员,在进入开标现场时,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规范佩戴口罩,接受实名登记和体温检测,出具近14日健康码及行程轨迹,自觉服从和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如各省、市有最新防控要求的,按当地最新发布的防控要求执行。 各投标人关注微信公众号“江海南通”,及时查看已发布或最新发布的相关疫情防控要求,并按照最新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执行,疫情防控咨询电话:0513-85590062。如因未达到当地疫情防控要求,而被限制进入开标场地的或被强制隔离等情况的,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相关风险和责任。 “江海南通”微信公众号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通市公安局 联系人:葛工 联系电话:15190899617 招标代理: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南通市崇川区恒隆国际B座903室 联系人:高丽 联系电话:0513-55083505 13773759775 电子邮件:544051261@qq.com 南通市公安局 2021年8月6日 招标文件请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