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湾示范区平海公路节点高杆等工程,县乡道亮化工程,G328安全示范区建设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2021-05-06
通州湾示范区平海公路节点高杆等工程,县乡道亮化工程,G328安全示范区建设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江苏通州湾控股发展有限公司的通州湾示范区平海公路节点高杆等工程,县乡道亮化工程,G328安全示范区建设工程设计项目已经批准,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二、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通州湾示范区平海公路节点高杆等工程,县乡道亮化工程,G328安全示范区建设工程设计项目 2、建设规模: ①平海公路节点高灯杆设计工程包括: 北兴路路口、S222路路口、海晏路路口、红庄路路口、东海路路口以及广运路路口的高灯杆工程,估算造价为约100万元; ②县乡道亮化设计工程包括:三东线(栏桥-海门联宏村)3.6km,环海线(海门交界-中心桥)7km,估算造价约为530万元; ③G328安全示范区建设工程:对G328示范区段部分道路中分带进行封闭、增设交安设施、信号灯及交叉口优化等,估算造价为约200万元。 实施内容为:道路、桥梁、路灯、交通安全设施等。 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平海公路节点高灯杆工程,县乡道亮化工程,平海公路节点高灯杆工程,县乡道亮化工程,G328安全示范区建设工程项目设计的工程测量(不包括完工测量)、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编制、总平图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地形测绘及施工过程的现场配合等后续设计服务(如委派专人确保设计阶段的报批、各类评审等,同时还必须主动积极参与测量勘察期间与各管线单位的联系协调工作)。 3、服务周期要求:自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工程完工验收之日止。 ①5月31日完成施工图设计提交业主。 ②中标单位负责设计文件审查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完工验收及后评价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的勘察设计报告、设计概算等有关技术资料(包括电子版)。 四、提交成果: 设计单位需按进度计划提交道路的主体工程及配套工程的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设计及深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各阶段设计文件。主体工程包括:道路、桥梁等。 编制符合南通市规定的估算、概算,并与相应设计阶段的文件同步提交。工程设计、监理、施工、试验、造价咨询等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均列入估算、概算,概算材料价格按当期的《南通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缺项价格,市场询价。概算须经南通市有相应资质的造价咨询单位复核,否则不予认可。 其他工作包括:设计必需的现场察看及测量、效果图及方案汇报材料制作、与各相关部门沟通衔接工作、配合建设单位的方案及施工图阶段设计成果会审直至审查通过、项目实施全过程现场服务、工程实施过程中发包人要求的增补设计及设计变更等。 设计成果应符合国家现行设计标准,充分表达设计理念。设计应充分考虑本项目的特点。提供纸质文本应不少于8份,满足业主使用需求。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申请人资质必须满足: 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5.2投标申请人业绩:近三年(2018年1月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企业承担过单项工程投资额不小于600万元的亮化设计业绩,须提供设计合同。 5.3拟派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5.4本项目拟派所有设计人员(含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提供有效劳动合同和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企业为拟派设计人员缴纳的2020年9月至2021年3月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5.5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专业设计人员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体按《关于在招标投资活动中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执行。 5.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拟参与投标供应商可以于2021年5月10日17点前与招标代理单位联系领取招标文件等资料(联系人:邱工,联系电话:18036206278,QQ:610079136)。 2、招标文件资料费每套售价300元,无论投标供应商是否中标,资料费概不退还。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5月17日9时30分,书面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通州湾示范区政务中心北楼三楼308开标室(地址:通州湾示范区滨海大道66号)。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发布。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ncd-group.com/)是本工程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公开发布媒介。 九、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具体评标细则详见附件招标文件。
2021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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