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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余派出所、消防站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2021-04-27
 

三余派出所、消防站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江苏通州湾控股发展有限公司三余派出所、消防站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已经批准,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二、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三余派出所、消防站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2、建设规模:三余派出所、消防站,项目总投资约3000万元。

3、服务周期要求:自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工程完工验收之日止。

①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天内完成方案及深化设计,方案深化设计获业主同意后15天内提供初步设计成果(包含设计概算、图纸等)。

②初步设计审查后3天内提供修改完善的初步设计成果,并经专家组长审查同意;审查同意后20天内提供满足招标深度要求施工图设计。

③中标单位负责设计文件审查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完工验收及后评价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的设计概算等有关技术资料(包括电子版PDFCAD)。

四、相应委托范围:

1)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含估算);

2)测绘(测量)并满足设计要求,提供详细的勘察测量报告;

3)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等,编制勘察文件。

4)编制建筑设计、结构设计、给排水设计、电气设计、暖通设计、绿色建筑设计、室内装修设计、室外景观及综合管网设计、消防设计、智能化安防系统设计、通信设计、标识标牌设计、照明设计、人防设计、基坑支护及降水设计、公共设施设计、市政设施设计等整个项目的方案设计以及中标后方案的优化调整、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等内容。

5)配合招标人办理工程前期各项审批手续及提供各项相应技术资料(含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的审查等)及各阶段相关费用(含会务费、评审费用等)。后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实施期间设计交底、设计变更等施工配合以及竣工验收配合等工作。

6)设计期间与相关管线(电力、自来水、燃气、通信、路灯、监控、雨水、污水等)产权单位对接确认等。

服务要求: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完成招标范围工作内容(含完成招标范围内容所必须的资料的搜集、测绘(测量)、勘察、计算分析、实验等),提交符合现行国家、省、市相关规范要求的成果报告,包括测绘(测量)报告、勘察报告、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含估算)、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及施工图设计等阶段设计文件。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资质必须满足: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必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取得法人资格;

2投标申请人资质必须满足:同时具有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数最多为两家。投标过程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牵头人必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项目负责人及专业设计人员最低要求:

项目负责人

1

【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为投标单位)】或【具备建筑装饰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高级室内建筑师且同时具备装饰类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则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的正式员工)

专业设计人员

4

1 名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1 名给排水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1 名电气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1 名具有注册造价师资格,且注册单位为投标单位;

注:表中所列人员配备为最低限度要求。一旦中标,所有人员不得变更,否则视为违约,违约责任详见招标文件。

六、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5、本项目拟派所有设计人员(含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提供有效劳动合同和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企业为拟派设计人员缴纳的202010月至20213月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拟参与投标供应商可以于202143017点前与招标代理单位联系领取招标文件等资料(联系人:高丽,联系电话:13773759775QQ544051261)。

2、招标文件资料费每套售价300元,无论投标供应商是否中标,资料费概不退还。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57930分,书面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通州湾示范区政务中心北楼三楼308开标室(地址:通州湾示范区滨海大道66号)。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发布。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ncd-group.com/)是本工程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公开发布媒介。

十、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具体评标细则详见附件招标文件。

 

招标人

江苏通州湾控股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通州湾示范区滨海大道66

地址

南通市崇川区恒隆国际B903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人

高丽

电话

 0513-81680304

电话

13773759775

传真

 

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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